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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:200万户“双替代”供暖任务,“确村确户”工作通知

河南省:200万户“双替代”供暖任务,“确村确户”工作通知

  • 分类:行业动态
  • 作者:芒小果
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11-19 10:59
  • 访问量:

【概要描述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紧开展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工作的通知 豫发改办电力〔2019〕63号 各省辖市、直管县(市)“电代煤、气代煤”供暖主管部门、省电力公司、有关天然气企业: 为贯彻落实8月6日全省大气污染治理暨“三散”治理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和省污染防治攻坚办《关于印发“三散”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豫环攻坚办〔2019〕102号)要求,按时保质完成今年200万户“双替代”供暖目标任务,现将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一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。“确村确户”是推进“双替代”供暖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,各地市务必要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年度目标任务(见附件1),积极组织当地供电公司、燃气公司,发挥居委会、村委会贴近基层、熟悉基层的优势,有力有序有效开展“确村确户”工作,并明确“双替代”工作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节点。二、做好与年初“确村确户”工作的衔接。年初各地市已完成120多万户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工作,省电力公司已完成相关电力配套项目可研、设计、批复工作等。各地市要在保持年初“确村确户”的村庄和户数不变的基础上,进一步做好新增“双替代”用户的“确村确户”工作,“确村确户”要以平原农村地区为重点,非公益性的公共建筑不纳入“确村确户”范围。三、做好与能源供应保障的衔接。各地市要优先在电力、天然气供应有保障的地区开展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工作。在“确村确户”过程中,要与当地电网、气网改造工作相结合,组织当地供电公司、燃气公司对近年来电网、气网改造过的村庄和已列入2019年改造计划的村庄进行认真梳理,列出清单,重点在清单范围的村庄开展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工作。四、坚持“整村整乡推进”原则。列入“双替代”供暖年度计划的乡镇、村庄,生态环境部门将划为“禁煤区”。“确村确户”工作要坚持“整村整乡推进”的原则,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“禁煤区”划定相结合,列入年度计划的乡镇、村庄完成“双替代”供暖改造后,非煤取暖用户占比达到100%,居民取暖用煤实现“清零”。为避免重复替代,各地市在“确村确户”时,原则上一个村庄选择“电代煤”或“气代煤”中的一种方式为主推进。五、配合做好社会福利机构建档立卡工作。推进社会福利场所“双替代”供暖是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,各地市发改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,将平原农村地区的敬老院、福利院等社会福利场所纳入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范围。六、按时完成“确村确户”工作。各地市要按照附件1中明确的“电代煤”和“气代煤”任务量开展工作。8月31日前,各地务必完成200万户“确村确户”工作,将盖章确认的“确村确户”材料扫描件和电子版(参考附件2)报省发改委备案,同时抄送当地供电公司和燃气公司。省电力公司、相关燃气公司要根据各地市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情况,足额安排专项资金,加快推进配套电网和天然气管网建设。

河南省:200万户“双替代”供暖任务,“确村确户”工作通知

【概要描述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紧开展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工作的通知



豫发改办电力〔2019〕63号

各省辖市、直管县(市)“电代煤、气代煤”供暖主管部门、省电力公司、有关天然气企业:

为贯彻落实8月6日全省大气污染治理暨“三散”治理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和省污染防治攻坚办《关于印发“三散”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豫环攻坚办〔2019〕102号)要求,按时保质完成今年200万户“双替代”供暖目标任务,现将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一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。“确村确户”是推进“双替代”供暖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,各地市务必要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年度目标任务(见附件1),积极组织当地供电公司、燃气公司,发挥居委会、村委会贴近基层、熟悉基层的优势,有力有序有效开展“确村确户”工作,并明确“双替代”工作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节点。二、做好与年初“确村确户”工作的衔接。年初各地市已完成120多万户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工作,省电力公司已完成相关电力配套项目可研、设计、批复工作等。各地市要在保持年初“确村确户”的村庄和户数不变的基础上,进一步做好新增“双替代”用户的“确村确户”工作,“确村确户”要以平原农村地区为重点,非公益性的公共建筑不纳入“确村确户”范围。三、做好与能源供应保障的衔接。各地市要优先在电力、天然气供应有保障的地区开展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工作。在“确村确户”过程中,要与当地电网、气网改造工作相结合,组织当地供电公司、燃气公司对近年来电网、气网改造过的村庄和已列入2019年改造计划的村庄进行认真梳理,列出清单,重点在清单范围的村庄开展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工作。四、坚持“整村整乡推进”原则。列入“双替代”供暖年度计划的乡镇、村庄,生态环境部门将划为“禁煤区”。“确村确户”工作要坚持“整村整乡推进”的原则,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“禁煤区”划定相结合,列入年度计划的乡镇、村庄完成“双替代”供暖改造后,非煤取暖用户占比达到100%,居民取暖用煤实现“清零”。为避免重复替代,各地市在“确村确户”时,原则上一个村庄选择“电代煤”或“气代煤”中的一种方式为主推进。五、配合做好社会福利机构建档立卡工作。推进社会福利场所“双替代”供暖是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,各地市发改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,将平原农村地区的敬老院、福利院等社会福利场所纳入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范围。六、按时完成“确村确户”工作。各地市要按照附件1中明确的“电代煤”和“气代煤”任务量开展工作。8月31日前,各地务必完成200万户“确村确户”工作,将盖章确认的“确村确户”材料扫描件和电子版(参考附件2)报省发改委备案,同时抄送当地供电公司和燃气公司。省电力公司、相关燃气公司要根据各地市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情况,足额安排专项资金,加快推进配套电网和天然气管网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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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抓紧开展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工作的通知

豫发改办电力〔2019〕63号

各省辖市、直管县(市)“电代煤、气代煤”供暖主管部门、省电力公司、有关天然气企业:

为贯彻落实8月6日全省大气污染治理暨“三散”治理专题工作会议要求和省污染防治攻坚办《关于印发“三散”污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豫环攻坚办〔2019〕102号)要求,按时保质完成今年200万户“双替代”供暖目标任务,现将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一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。“确村确户”是推进“双替代”供暖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,各地市务必要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调整后的年度目标任务(见附件1),积极组织当地供电公司、燃气公司,发挥居委会、村委会贴近基层、熟悉基层的优势,有力有序有效开展“确村确户”工作,并明确“双替代”工作责任人和完成时间节点。二、做好与年初“确村确户”工作的衔接。年初各地市已完成120多万户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工作,省电力公司已完成相关电力配套项目可研、设计、批复工作等。各地市要在保持年初“确村确户”的村庄和户数不变的基础上,进一步做好新增“双替代”用户的“确村确户”工作,“确村确户”要以平原农村地区为重点,非公益性的公共建筑不纳入“确村确户”范围。三、做好与能源供应保障的衔接。各地市要优先在电力、天然气供应有保障的地区开展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工作。在“确村确户”过程中,要与当地电网、气网改造工作相结合,组织当地供电公司、燃气公司对近年来电网、气网改造过的村庄和已列入2019年改造计划的村庄进行认真梳理,列出清单,重点在清单范围的村庄开展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工作。四、坚持“整村整乡推进”原则。列入“双替代”供暖年度计划的乡镇、村庄,生态环境部门将划为“禁煤区”。“确村确户”工作要坚持“整村整乡推进”的原则,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“禁煤区”划定相结合,列入年度计划的乡镇、村庄完成“双替代”供暖改造后,非煤取暖用户占比达到100%,居民取暖用煤实现“清零”。为避免重复替代,各地市在“确村确户”时,原则上一个村庄选择“电代煤”或“气代煤”中的一种方式为主推进。五、配合做好社会福利机构建档立卡工作。推进社会福利场所“双替代”供暖是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,各地市发改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,将平原农村地区的敬老院、福利院等社会福利场所纳入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范围。六、按时完成“确村确户”工作。各地市要按照附件1中明确的“电代煤”和“气代煤”任务量开展工作。8月31日前,各地务必完成200万户“确村确户”工作,将盖章确认的“确村确户”材料扫描件和电子版(参考附件2)报省发改委备案,同时抄送当地供电公司和燃气公司。省电力公司、相关燃气公司要根据各地市“双替代”供暖“确村确户”情况,足额安排专项资金,加快推进配套电网和天然气管网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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